公务员遴选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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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遴选条件,遴选是公务员打算到其他地区或其他职位工作时的一个选择。公务员遴选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遴选和公务员考试的内容是有所差别的。下面向我们就来看看公务员遴选条件。

公务员遴选条件1

公务员遴选报考条件:

(一)具有公务员身份且在行政编制、公务员岗位;

(二)政治素质良好,品行端正;

(三)勤奋敬业,工作能力强;

(四)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五)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六)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七)符合拟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尚在试用期内的;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公务员遴选条件

备考的话可以参考如下方面:

(一)关注公告、学习考纲

一定要了解清楚具体的招考公告内容及考试大纲的.发布,明确报考资格,选定报考岗位。要注意的是,遴选的一大考察方向是“考岗位匹配度”,因此,在选矗报考岗位前,一定要进行调研,了解岗位职责,注意自身与所报岗位的匹配度。

(二)制定计划、积极备考

在备考时间相对较短的情况下,这就要求自身要处理好工作与备考的矛盾,在工作之余结合自身情况制定备考计划,可以购买相关教材或者适当参加一些专项的培训指导,提高备考效率,增加录取几率。

(三)整合资源、模拟演练

根据考纲要求,主要考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所以要求在备考时必须理论联系实际,结合自己以往工作经验或者多与领导同事交流。同时,多做题,多进行情景压力下的实战训练,从而有针对性的进行备考。

公务员遴选条件2

公务员遴选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各占50%确定考试综合成绩,折合总分为100分。各职位的报名人数与拟遴选或选调人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5∶1。低于5∶1的,经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可予以取消,允许该职位报名人员改报其他职位。面试人选与遴选或选调职位的比例一般为5∶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各部门经与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协商,可降低比例,但一般不低于3∶1。

公务员遴选条件 第2张

笔试

1.笔试科目与内容。笔试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统一组织,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处级公开遴选职位和公开选调职位考案例分析与对策性论文一科(A类),主任科员以下公开遴选职位考案例分析一科(B类),满分均为100分。

2.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17年6月25日(星期日)9:00—12:00。考试地点设在北京、呼和浩特、长春、上海、福州、南昌、济南、郑州、武汉广州、南宁、成都、昆明、拉萨、西安、兰州、乌鲁木齐等17个城市(考生可自主选择),考场地点详见准考证。报名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3.成绩查询。报名人员可于2017年7月14日8:00以后登录国家公务员局网站,查看笔试成绩。

公务员遴选条件3

遴选方式

中央机关从基层公开遴选公务员主要是解决党政领导机关干部队伍来源比较单一、经历比较简单、素质结构不尽合理等突出问题。

过去不少机关干部是从家门到校门,毕业后直接进机关门的“三门干部”,他们的素质和潜能俱佳,但离基层较远,离群众较远,缺乏实践锻炼与基层经验,难以深层剖析理解当今中国民生和社会实际,而遴选公务员可以有效解决中央国家机关中这一短板和不足。

同时,遴选还在于探索建立一条基层公务员的选拔培养链,这对畅通基层公务员的“上行通道”非常重要,通过遴选,乡镇(街道)公务员都可以直接到中央任职,实现五级连跳,这在以前是根本不可想象的。

公务员遴选条件 第3张

遴选制度完善

国际经验告诉我们,要实现公务员公开遴选规范化、常态化和科学化管理,最管用、最通行的做法就是将其法制化。要保障公开遴选的生命力,最好的出路也在于渐进推进遴选工作法制化,构建一个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有效管用的法制体系,通过一系列法律制度来规范公开遴选工作的顺利推进。

遴选,可考虑与现行的公开选拔、竞争上岗等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方式以及公务员考试做好制度上的衔接与协调。未来可在中央层面对各类公务员竞争性选拔做一个顶层设计,明确每一个竞争性选拔的定位,清晰不同竞争性选拔制度之间的边界,使不同选拔任用方式能各司其职、各得其所。

在此基础上,统筹安排不同选拔任用方式的职位比例分配,做到有章可循,保障公开遴选与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公务员考录等选拔任用方式不相互争抢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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