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收款条码将于明年3月禁止用于经营收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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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收款条码将于明年3月禁止用于经营收款, 新规并非对收款码的商用完全禁止,只是不能通过个人的收款条码来进行经营性收款。个人收款条码将于明年3月禁止用于经营收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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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媒体关于“2022年3月1日起个人收款码禁用于经营性服务”相关报道刷屏网络。记者查阅2021年10月13日央行官网发布《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支付受理终端及相关业务管理的通知(银发〔2021〕259号)》,其中对收款条码管理做出了明确规定,并将于2022年3月1日起施行。

个人收款条码将于明年3月禁止用于经营收款

通知称,对于为个人或特约商户等收款人生成的,用于付款人识读并发起支付指令的收款条码,银行、支付机构、清算机构等为收款人提供收款条码相关支付服务的机构(以下统称条码支付收款服务机构)应当制定收款条码分类管理制度,有效区分个人和特约商户使用收款条码的场景和用途,防范收款条码被出租、出借、出售或用于违法违规活动。

对于具有明显经营活动特征的个人,条码支付收款服务机构应当为其提供特约商户收款条码,并参照执行特约商户有关管理规定,不得通过个人收款条码为其提供经营活动相关收款服务。

通知还提及,条码支付收款服务机构应当采取有效措施禁止个人静态收款条码被用于远程非面对面收款。确有必要进行远程非面对面收款的,条码支付收款服务机构应当对相应收款人实行白名单管理,并审慎确定白名单准入条件与规模、个人静态收款条码的有效期、使用次数和交易限额。对于通过截屏、下载等方式保存的个人动态收款条码,应当参照执行个人静态收款条码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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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支付宝收款码不能用于经营收款”,今天(11月26日)热搜上这个话题引起了大家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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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消息源自央行近期发布的条码支付监管新通知。2021年10月13日,央行官网发布《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支付受理终端及相关业务管理的通知》,对收单机构和清算结构提出了一系列的管理要求。与此同时,条码支付也被纳入监管,对个人收款条码的使用规范做出具体规定,并将于2022年3月1日起施行。

有细心的网友发现其中的关键词。 新规并非对收款码的商用完全禁止,只是不能通过个人的收款条码来进行经营性收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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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网友说的都对。

收款码分为个人和经营用收款码,其中,将受到约束的主要是个人静态收款条码。按照规定,个人静态收款码原则上禁止用于远程非面对面收款,并将有明显经营特征的个人收款条码用户参照特约商户管理。对具有明显经营特征的个人收款条码用户参照特约商户管理,要求为此类个人用户提供商户收款条码,提升对个人经营者的收单服务质量。

简单来说是要求商户提供微信、支付宝经营性二维码,以后不能用个人二维码收经营性收款。

据悉,个人可以将收款码申请变更为经营性用途,但变更的标准相关部门还在研究中。

其实早在今年6月份该通知的征求意见稿中,已经点出了POS收单“一机一户”加强管理的相关内容,而正式文件更多的是对条码支付终端管理的一些补充。

补充“条码支付”相关管理的重要性?

收款条码(也就是个人二维码收款码)被不法分子借道转移违法犯罪资金带来可乘之机。

一些不法分子利用收款条码转移赌资,为跨境赌博活动提供支付通道。

有力斩断跨境赌博等犯罪“资金链”。

条码支付监管新通知对有明显经营特征的个人收款条码用户,只需要个人收款条码换成商户收款条码(参照特约商户管理),收款不受影响。

对于普通消费者,正常扫码支付或收款没有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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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6日“微信、支付宝个人收款码将不能用于经营收款”等话题登上热搜的同时,也引发了公众对已习以为常的扫码支付的关注。

上述传言源于中国人民银行10月13日发布的《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支付受理终端及相关业务管理的通知(银发〔2021〕259号)》中对条码支付受理终端及相关业务的规定。这份将于2022年3月1日正式落地的新规指出,“对于具有明显经营活动特征的个人,条码支付收款服务机构应当为其提供特约商户收款条码,并参照执行特约商户有关管理规定,不得通过个人收款条码为其提供经营活动相关收款服务”。

为何针对性强化个人收款条码?央行在上述通知发布时指出,近年来,赌博团伙通过租借、购买个人收款条码,搭建“跑分平台”进行赌资转移的问题日益突出,扰乱了条码支付业务正常秩序,侵害了社会公众利益。针对性强化个人收款条码管理适时且必要。对具有明显经营特征的个人收款条码用户参照特约商户管理,旨在避免消费业务被通过转账业务办理导致交易信息失真、风险监测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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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个人收款条码

需要注意的是,央行新规主要强化的是个人收款条码支付,而非商户收款条码。

个人收款码,常见于“路边摊”商贩,不同于商户收款码接受信用卡、花呗等付款,个人静态收款码只能接受借记卡以及账户余额的付款。

在申请上,个人收款码不用注册为商户,开通只需要在微信或支付宝APP内申请就可以下载收款二维码图片,打印出来即可使用。

《通知》对个人收款条码的新规,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

一是对具有明显经营特征的个人收款条码用户参照特约商户管理,要求为此类个人用户提供商户收款条码,提升对个人经营者的收单服务质量。

二是要求个人静态收款条码原则上禁止用于远程非面对面收款,确有必要的实行白名单管理,以防止个人静态收款条码被出售、出租、出借用于搭建赌博活动线上充值通道。

三是对通过截屏、下载等方式保存的个人动态收款条码参照执行个人静态收款条码有关要求,以防止不法分子借助个人动态收款条码规避政策要求。

四是要求审慎确定个人静态收款条码白名单准入条件与规模、个人静态收款条码的.有效期、使用次数和交易限额,防范白名单滥用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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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待明确的细节

上面规范个人收款码的4条新规可以概括为两条:一是“对具有明显经营特征的个人收款条码用户参照特约商户管理”,二是“个人静态收款条码原则上禁止用于远程非面对面收款,确有必要的实行白名单管理”。此次引发热议的“微信、支付宝个人收款码将不能用于经营收款”针对的应该是前者。

实际上,在《通知》下发后,第三方支付机构也在等待如何认定“具有明显经营活动特征的个人”以及个人收款码变为经营性用途的商户收款码的具体细则

央行此前表示,为了确保个人收款条码相关要求有效落地、业务平稳过渡,《通知》设置了过渡期,要求支付服务主体全面、充分评估客户正常支付需求,制定配套服务解决方案。

央行称,个人经营者和小微商户配合收单机构完成商户入网程序之后,收单机构应当按照商户服务标准提供支付服务,按规定建立商户与收单结算账户等要素信息关联对应关系,这有助于从源头防范外包机构挪用资金、大商户“二清”等风险,有助于更好地保障个人经营者和小微商户的资金安全和服务体验。

个人收款条码将于明年3月禁止用于经营收款 第6张

央行为何要规范个人收款码

央行有关部门负责人早在10月《通知》发布时就在答记者问中给出了规范个人收款条码的原因。

在金融监管部门看来,近年来,个人收款条码得到广泛运用,提高了小微经济、地摊经济的资金收付效率。但与此同时,个人收款条码也存在一些风险隐患。

例如,部分机构使用个人收款条码转账业务办理大量生产经营、生活消费交易,既混淆了交易性质,导致交易信息失真,影响风险监测效果,也不利于借助支付服务为经营活动赋能增值。还有一些不法分子利用“跑分平台”,以高额收益为饵吸引大量人员使用个人静态收款条码与赌客“点对点”线上远程转移赌资,将赌资分拆隐藏于众多正常交易场景,扰乱了条码支付业务正常秩序,影响了涉赌“资金链”追溯机制的实效。

新规的出炉,也引发了对真实的个体经营者群体的成本因此加重的担忧。

可见的是,在费用方面,个人收款码没有手续费,提现到银行卡也只需要0.1%的手续费,而商户收款码往往需要缴纳0.3%-0.6%的服务手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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